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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佳慈//馬佳慈

縣市台中市
裁罰對象 馬佳慈//馬佳慈 (機構)
裁罰日期2023/01/19
裁罰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05條第1項
發文字號中市社少字第11200098221號 (AI 由公文辨識,以官方 PDF 為準)
違法條文/事由 違反第82條第1項前段規定 — 未立案辦理兒少福利機構
事實摘要受處分人未經設立許可,收托嬰幼兒6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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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公文全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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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公告
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2年1月19日
發文字號:中市社少字第11200098221號
附件:

主旨:公告馬佳逸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。
依據: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82條第1項及第105條第1項規定。
公告事項:本局主管機構開立許可,違規收托學齡幼兒,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82條第1項規定。

局長 廖靜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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