⚠️ 本資料來自衛福部社家署兒少裁罰專區,
對象為兒少福利機構或行為人個人,與本站幼兒園資料無任何關聯,請勿對應或推論。本站僅客觀轉述政府公開資料,詳情以官方為準。
阮氏芳蘭
| 縣市 | 澎湖縣 |
|---|---|
| 裁罰對象 | 阮氏芳蘭 (行為人) |
| 裁罰日期 | 2026/01/13 |
| 裁罰依據 |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96條第2項 |
| 違法條文/事由 | 違反第48條第2項規定 — 利用、僱用或誘迫兒少從事兒少禁入場所之侍應或危險、不正當或足以危害或影響其身心發展之工作 |
| 事實摘要 | 利用、僱用或誘迫兒童及少年從事侍應或從事危險、不正當工作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