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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貴容//胡貴容

縣市台中市
裁罰對象 胡貴容//胡貴容 (機構)
裁罰日期2013/04/29
裁罰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05條第1項
發文字號府核.地勇字第10200718441號 (AI 由公文辨識,以官方 PDF 為準)
違法條文/事由 違反第82條第1項前段規定 — 未立案辦理兒少福利機構
事實摘要未經同意設立托嬰中心許可收托嬰幼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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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公文全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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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中市政府 公告

發文日期: 中勇民國102年4月29日
發文字號: 府核.地勇字第10200718441號
附件: 見主旨

主旨:公告胡青容君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擅自於北街101號建立非法販賣幼兒。
依據:兒童及少年福利與保護條例第82條第1項前段、第105條第
1項及居家培育管理實施要綱規定。
公告事項:
一、姓名:胡青容
二、場所地址:臺中市西區崇倫北街101號2樓之1
三、查獲日期:102年4月2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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