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鄭春夏//鄭春夏
| 縣市 | 台中市 |
|---|---|
| 裁罰對象 | 鄭春夏//鄭春夏 (機構) |
| 裁罰日期 | 2011/12/26 |
| 裁罰依據 |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05條第1項 |
| 發文字號 | 府檢處婦幼字第10025083411號 (AI 由公文辨識,以官方 PDF 為準) |
| 違法條文/事由 | 違反第82條第1項前段規定 — 未立案辦理兒少福利機構 |
| 事實摘要 | 未經設立許可,擅自收托嬰兒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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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公文全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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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本 發文字次:紙本通達 機 密: 保存年限: 臺中市政府 公告 40701 臺中市北屯區臺中路262號80室 受文者:臺中市衛生局婦幼及兒童福利科 發文日期:100年11月26日 發文字號:府檢處婦幼字第10025083411號 附件: 主旨:公告鄒春夏經營「托嬰中心」未取得臺市政府許可辦理兒童保養 及少子福利機構。 依據:兒童及少年福利保護法第82條第1項、及同法第105條 規定。 公告事項: 一、姓名:鄒春夏。 二、經營項目:托嬰中心。 三、機構地址:臺中市北屯區文昌東路12街16號。 四、送達日期:100年12月14日主旨。 正本:鄒春夏 副本:臺中市消防局、臺中市政府都市營維處、臺中市北屯區公所、臺市政府址 系屬婦幼及兒童福利 本業務負責單位按規定核章(蓋)主管分決行 第1頁 共1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