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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俊圻

縣市南投縣
裁罰對象 劉俊圻 (行為人)
裁罰日期2025/12/05
裁罰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97條
違法條文/事由 違反第49條第1項第9款規定 — 強迫、引誘、容留或媒介兒少猥褻或性交
事實摘要引誘兒少自行拍攝猥褻行為之性影像,違反第49條第1項各款規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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