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賴承廣

縣市桃園市
裁罰對象 賴承廣 (行為人)
裁罰日期2025/11/12
裁罰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97條
違法條文/事由 違反第49條第1項第15款規定 — 其他對待或利用兒少犯罪或不正當行為
事實摘要網路視訊聊天時, 對兒少打手槍及露出生殖器官,致兒少心生不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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