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蔡子揚

縣市桃園市
裁罰對象 蔡子揚 (行為人)
裁罰日期2026/05/11
裁罰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97條
違法條文/事由 違反第49條第1項第11款規定 — 利用兒少拍攝或錄製暴力、血腥、色情、猥褻、性交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品
事實摘要以贈送遊戲點數引誘孩童裸體視訊並側錄性影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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