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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市私立綵彤玲幼兒園//林怡綺
| 縣市 | 高雄市 |
|---|---|
| 裁罰對象 | 高雄市私立綵彤玲幼兒園//林怡綺 (機構) |
| 裁罰日期 | 2025/07/10 |
| 裁罰依據 |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05條第1項 |
| 發文字號 | 高市社幼字第11430504400號 (AI 由公文辨識,以官方 PDF 為準) |
| 違法條文/事由 | 違反第82條第1項前段規定 — 未立案辦理兒少福利機構 |
| 事實摘要 | 違反第82條第1項前段規定,裁處30萬罰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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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公文全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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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本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公告 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4年7月10日 發文字號:高市社幼字第11430504400號 附件: 主旨:高雄市私立緣形珍幼兒園負責人林怡倫女士,未經許可可於高雄市彌港區德港路東段46巷21號前卡未滿2歲兒童,違反兒童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,公告。 依據:兒童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82條第1項前段及第105條第1項規定辦理。 內容事項: 一、未向主旨機關申請設立許可可辦理幼兒園中心之資訊如下: (一)地址:高雄市彌港區德港路東段46巷21號。 (二)負責人:林怡倫女士。 (三)機構名稱:高雄市私立緣形珍幼兒園 二、公告地點: (一)刊登於高雄市政府公文。 (二)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公告欄。 (三)高雄市彌港區公所公告佈欄。 (四)高雄市彌港區德港路東段46巷21號門口。 局長 蔡宛芬 第1頁 共1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