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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南市私立家禾托嬰中心 楊尚霈

縣市台南市
裁罰對象 臺南市私立家禾托嬰中心 楊尚霈 (機構)
裁罰日期2024/11/07
裁罰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08條第1項
發文字號南市社字第1132307521號 (AI 由公文辨識,以官方 PDF 為準)
違法條文/事由 違反第83條第5款規定 — 違反法令或捐助章程
事實摘要機構管理不當造成多名托育人員不當照顧多名兒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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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公文全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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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南市政府社會局
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3年11月7日
發文字號:南市社字第1132307521號
附件:一份

主旨:本市家長托兒中心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83條第11款規定,依法公佈名稱。
依據: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83條第11款及第108條第1項規定辦理。
公告事項:本市家長托兒中心管理不當,造成多名托育人員對多名幼兒不當照顧行為,嚴重影響幼兒身心健康,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83條第11款規定,依同法第108條第1項規定公佈名稱。

局長 盧高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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