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邱倍加
| 縣市 | 桃園市 |
|---|---|
| 裁罰對象 | 邱倍加 (行為人) |
| 裁罰日期 | 2024/03/14 |
| 裁罰依據 |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97條 |
| 違法條文/事由 | 違反第49條第1項第15款規定 — 其他對待或利用兒少犯罪或不正當行為 |
| 事實摘要 | 打兒少屁股、拉扯兒少肩頸處、以右腳踢及用手拍打背部2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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